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柳江县是举世闻名的“柳江人”遗址所在地,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,面积2504平方公里,辖八镇五乡,总人口50多万,少数民族占77.6%。柳江县,以不废万古的柳江河而题名,不仅因为有滨江而居的地置缘由,还在她像柳江那样源远流长,具有贯以千古的文明承传。以”柳江人”为肇始的史前文化、以柳宗元为代表的主流文化、以”刘三姐”为灵魂的民间文化,积淀了柳江这座名城丰富的人文蕴涵,凝聚成这方地域独特的文化品格。县城于1950年3月迁至拉堡镇,1983年柳江县划为柳州市辖县,是柳州市的“菜篮子工程”基地,广西主要商品粮和蔗糖生产基地,全国瘦肉型猪生产基地之一。是广西唯一获得外贸出口权的县,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,现已初具卫星城的规模。